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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先争优、服务群众”活动带来新变化
作者:李鸿雁  发布时间:2011-06-03 10:44:01 打印 字号: | |
  在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先争优、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中,我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精心组织,从严要求,并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公开承诺、建章立制、加强督导等措施,使各方面工作都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一是学习气氛变得更浓。活动中,我院将学习放在首位,指明学习是促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一方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有质量的坚持好每周五下午政治理论学习日制度,另一方面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为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起广大干警的学习兴趣,使院内学习氛围更加浓厚。 

  二是审判作风变得更实。针对个别干警工作中存在的“冷、横、硬、推”等问题及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活动中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要求全院干警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要耐心解释,让当事人赢的理直,输的明白。在接待信访当事人时到热情周到,不急不躁,认真讲法说理,让当事人满意而归。随着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院审判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当事人满意程度越来越高,测评满意度达95%以上。

  三是组织纪律观念变得更强。坚持从着装、考勤等日常工作细节入手,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严肃庭审纪律,杜绝纪律松懈、懒散懈怠现象。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通过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使得干警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在上班时间内全身心投入到自身本职工作中去,进一步推动了法院工作正规化建设的进程。

  四是案件质量变得更高。为加强和规范审判质量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及法官的司法能力,活动中,我院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意见》、《审判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及有关业务部门制定的审判质量管理办法及制度。制度实施后,我院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1—6月份,执结案件170件,执结率为76.08%,执行和解率达50.52%,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28.4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执结率提升了2.4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李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