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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旁  听  规  则
  发布时间:2016-10-26 15:30:11 打印 字号: | |

一、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凡欲旁听者应在开庭前三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向本院各承办案件的业务庭申请办理旁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二、本院各业务庭视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庭旁听席位发放旁听证,并在安检处进行登记。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旁听:

1、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允许的除外);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4、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人;

5、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提前领取旁听证者,安检法警有权拒绝入内。

四、已领取旁听证者于开庭前十分钟进入法庭,如须离院应将原证缴还。旁听人不得将旁听证转借他人。

五、旁听人进入法庭后应遵守法庭规则和纪律,服从审判人员和法警管理。

六、旁听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七、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旁听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八、凡学校团体多数人欲来本院参观或旁听者应先期与本院接洽,不适用本规则。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表1、大厂法院审判法庭分布一览表

      2、旁听证

 

 

 

 

 

 

 

1:大厂法院审判法庭分布一览表

大厂法院审判法庭分布一览表

审判庭名称

位置

旁听席数量

第一审判庭

院办公楼1层西侧

30人

第二审判庭

大厂县福喜路西侧

100人

第三审判庭

大厂县福喜路西侧

6人

第四审判庭

院办公楼1层东侧

6人

第五审判庭

院办公楼1层东侧

6人

夏垫人民法庭

夏垫镇

6人

祁各庄人民法庭

祁各庄镇

6人

陈府法庭

陈府乡

6人

 

 

2:旁听证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章)

旁 听 证

 

    案由: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开庭地点:

    旁听人请于开庭前十分钟进入法庭,并按规定接受法院安检。本证不得涂改、转让,过时作废,请妥善保管。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章)

旁 听 证

 

    案由: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开庭地点:

    旁听人请于开庭前十分钟进入法庭,并按规定接受法院安检。本证不得涂改、转让,过时作废,请妥善保管。

责任编辑:张淑杰